杭州医学院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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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 06-17 2026

    杭州医学院2026年6月批次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经审核通过,决定授予王瑜槿等229人杭州医学院硕士学位。现将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姓名性别专业学位名称备注1.陈淑倩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王瑜槿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沈叶瑜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李安安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顾汉阳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邱安晨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7.章紫薇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8.胡雨昕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9.张雅雯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0.董琳嘉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1.官明静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2.李雪怡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3.柯灿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4.关利伟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5.胡佳慧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6.胡思维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7.齐鹏伟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8.胡伟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19.沈汶龙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0.朱梦瑶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1.张佳琪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2.陈美洁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3.薄艳青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4.王宇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5.李静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6.刘仝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7.罗荣萍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8.孙羽姿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29.季美君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0.李遥遥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1.伍慧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2.高临玫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3.张袭楠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4.宋梦雨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5.朱祎迪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6.杨兰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7.张程凯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8.陈艺欢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39.肖玉婷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0.宋澈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1.郑海霞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2.周浩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3.张艳丽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4.耿沫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5.张忠澳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6.陈娅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7.张苗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8.颜骊颖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49.冯红梅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0.屠柯宇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1.况茜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2.陈静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3.薄景浩正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4.王莉莉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5.陈佳妮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6.李晓东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7.徐佳晨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8.冯腾飞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59.李雪雪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0.任昕荣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1.蒋春燕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2.陈思思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3.郭毓敏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4.王洁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5.冯明旨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6.杨欣茹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7.夏冰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8.高露倩女基础医学医学硕士69.陈宇轩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70.李玮琦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1.陈齐男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2.刘虞萌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3.刘影超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4.杨银梦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5.曹向秀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6.周露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7.许启晗男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8.钟江玥女生物与医药生物与医药硕士79.陈鑫伟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0.阮树炜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1.付玉茹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2.章辉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3.李建梁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4.陈守元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5.卓冰倩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6.洪婷婷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7.吴联浩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8.高劲松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89.肖文凤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0.钱靖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1.黄鑫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2.徐乐怡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3.姚嘉瑶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4.郑翀旎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5.王婷婷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6.方毓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7.谢宁子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8.王昆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99.于佳慧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0.张辉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1.曾艳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2.朱振羽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3.雷宇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4.曹文利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5.王旗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6.钱秋茜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7.李佳萍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8.徐晓艺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09.豆一凡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0.余温珂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1.王思源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2.张楚嫣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3.丁婵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4.王心茹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5.陈冉冉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6.张雪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7.夏远航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8.鹿家瑞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19.韩露洁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20.徐晓敏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硕士121.龙雨婷女药学医学硕士122.周梦月女药学医学硕士123.朱雯雯女药学医学硕士124.陈桦女药学医学硕士125.褚亦群男药学医学硕士126.杨晓兰女药学医学硕士127.丁淑娴女药学医学硕士128.魏霞丽女药学医学硕士129.柴佳琴女药学医学硕士130.朱美辰女药学医学硕士131.康叶辉男药学医学硕士132.曹先升男药学医学硕士133.诸荣幸男药学医学硕士134.陈誓言男药学医学硕士135.姜嵩林男药学医学硕士136.高梦璇女药学医学硕士137.于琴女药学医学硕士138.陈梦宇女药学医学硕士139.王灿女药学医学硕士140.刘娅南女药学医学硕士141.郑子莹女药学医学硕士142.曾欣女药学医学硕士143.陈川怀男药学医学硕士144.叶英巧女药学医学硕士145.朱迎臣女药学医学硕士146.汤超男女药学医学硕士147.梁志宇男药学医学硕士148.沈绎寒女药学医学硕士149.李炜棋女药学医学硕士150.王艳女药学医学硕士151.潘潇雅女药学医学硕士152.蒋红燕女药学医学硕士153.陈洁女药学医学硕士154.吕翠丽女药学医学硕士155.张金瑶女药学医学硕士156.杨文静女药学医学硕士157.王婧妍女药学医学硕士158.尹琪雯女药学医学硕士159.朱茂睿男药学医学硕士160.章建男药学医学硕士161.金学谨女药学医学硕士162.江波男药学医学硕士163.周奕清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64.万家欢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65.郑琦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66.钟培培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67.王琳茜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68.陈晓燕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69.陆姿洁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0.周嘉琳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1.邢莉娟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2.郑舒涵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3.王颖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4.周梦怡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5.邹嘉荣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6.李梦亚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7.缪京佑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8.潘程阳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79.梅思思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0.智溢澄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1.徐杭聪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2.戴若琪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3.乐茜潭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4.周琦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5.刘行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6.黄鸾鸾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7.梁清男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8.吴宇烁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89.赵丹丹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0.李青莲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1.刘薇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2.欧阳萍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3.闫慧萍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4.郑可欣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5.杜迎春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6.倪静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7.赵悦女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硕士198.方籽雯女药学药学硕士199.邱艺女药学药学硕士200.商艳伟男药学药学硕士201.余丽娅女药学药学硕士202.邓艳芳女药学药学硕士203.王士栋男药学药学硕士204.徐琪女药学药学硕士205.戴泽光男药学药学硕士206.刘济慈男药学药学硕士207.植烨女药学药学硕士208.张雅芝女药学药学硕士209.嵇欣雨女药学药学硕士210.张晗女药学药学硕士211.饶志民男药学药学硕士212.程伊利女药学药学硕士213.池幸龙男药学药学硕士214.陈佳卉女药学药学硕士215.夏尹莉女药学药学硕士216.蔡尚佐男药学药学硕士217.林采露女药学药学硕士218.石晓晶女药学药学硕士219.肖文龙男药学药学硕士220.陈林洁女药学药学硕士221.李豆豆女药学药学硕士222.李桂芝女药学药学硕士223.黄紫妍女药学药学硕士224.黄晓好女药学药学硕士225.吕雨晴女药学药学硕士226.夏占杨男药学药学硕士227.陈润媚女药学药学硕士228.俞嘉溢男药学药学硕士229.葛豪杰男药学药学硕士以上名单公示5天,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6月21日前与校学位办联系,联系人:胡老师, 0571-88215593。 校学位办2026年6月17日

  • 05-13 2026

    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26年5月批次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经审核通过,决定授予杨奉宁同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医学硕士学位。现将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位名称 备注 1 杨奉宁 男 基础医学 医学硕士 以上名单公示5天,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5月18日前与校学位办联系,联系人:胡老师, 0571-88215593。 校学位办 2026年5月13日

  • 01-13 2024

    我校1篇研究生学位论文获评2022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01-30 2026

    喜报!我校师生获评浙江省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和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

  • 04-21 2026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研究生导师、全体2026届毕业生: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陆续完成,现就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及学位点主建学院审核通过后进行答辩。二、时间各学位点主建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答辩组织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毕业材料和学位信息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三、论文答辩(一)修改学位论文学位点主建学院在系统上传校外论文评阅书,各毕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意见查询方式如下:1.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校外)——下载评阅书;2.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校外评阅结果查询——校外评阅结果查看——点击下载校内评阅书。(二)修改记录毕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后,需在系统中录入修改情况记录,操作路径如下: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评阅修改情况记录——保存,提交导师审核;导师需对毕业研究生提交的修改情况记录填写意见,并进行审核,路径如下: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导师意见——右上角审核。审核完成后,毕业研究生于评阅修改情况记录界面点击“word打印”,下载生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签字归档。(三)答辩组织1.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统筹安排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2.跨学位点答辩的学生需经所在学位点主建学院和接收答辩的学院同意,由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1),导师及主建学院签字同意。3.答辩委员会推选产生答辩委员会主席,对论文答辩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主席代表答辩委员会签字。4.答辩完成后,毕业研究生于系统中录入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导师审核后,下载生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签字归档。四、答辩后事宜(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见附表2,务必根据各学院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所交材料须严格按照清单目录的顺序进行整理。(二)提交电子材料1.论文终稿: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归档论文上传;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归档论文审核。毕业研究生在系统中归档的论文需为word文档。2.毕业研究生在提交归档论文后,需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电子版,且必须是亲笔签名的pdf扫描件,学院收集汇总后交研究生院保存。五、学位信息提交1.学位申请根据《杭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可于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经导师审核后,打印《学位申请书》,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学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准确无误,如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个人学位信息错误,由学位申请人自行负责。2.数据核对:(1)通过学位申请审核的毕业研究生,务必登录系统,完成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工作,对于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补充与修改,操作完成后进行保存。(2)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关系到每位学位申请者在学信网中的学位信息报送,所有必填项请务必认真填写。六、其他1.学位论文封面的分类号可通过访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网站(http://www.ztflh.com/)进行查询。2.申请答辩者须严格按照杭州医学院研究生答辩会议程所要求的内容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0日

  • 05-18 2025

    喜报:我校2024年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优良率再获100%

  • 04-25 2026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2号)规定,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6〕6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5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二、评选标准根据《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杭医研〔2021〕1号)有关规定,我校的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参选论文,将全部在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推选。三、评选流程1.我校可推荐参评省优秀论文的名额为: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篇。2.各学位点主建学院对照《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于5月22日前提交排序的《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学院)》(附件2)及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四、材料报送要求(一)纸质材料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学院)(附件2)一式一份。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二)电子材料1. 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1)学位论文:13023_学号_LW.pdf;(2)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3023_学号_QT.zip。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命名为:培养单位(学院)_优硕。(三)材料报送要求电子材料:各学位点主建学院将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2020000094@hmc.edu.cn。纸质材料:整套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备案(黄龙校区科教大楼1813办公室)。五、联系方式研究生院:胡志航  电话:88215593研究生院2026年4月24日

  • 04-20 2026

    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研究生导师、全体2026届毕业生: 202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陆续完成,现就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及学位点主建学院审核通过后进行答辩。 二、时间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答辩组织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毕业材料和学位信息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 三、论文答辩 (一)修改学位论文 学位点主建学院在系统上传校外论文评阅书,各毕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意见查询方式如下: 1.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校外)——下载评阅书; 2.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校外评阅结果查询——校外评阅结果查看——点击下载校内评阅书。 (二)修改记录 毕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后,需在系统中录入修改情况记录,操作路径如下: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评阅修改情况记录——保存,提交导师审核; 导师需对毕业研究生提交的修改情况记录填写意见,并进行审核,路径如下: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导师意见——右上角审核。 审核完成后,毕业研究生于评阅修改情况记录界面点击“word打印”,下载生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签字归档。 (三)答辩组织 1.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统筹安排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2.跨学位点答辩的学生需经所在学位点主建学院和接收答辩的学院同意,由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1),导师及主建学院签字同意。 3.答辩委员会推选产生答辩委员会主席,对论文答辩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主席代表答辩委员会签字。 4.答辩完成后,毕业研究生于系统中录入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导师审核后,下载生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签字归档。 四、答辩后事宜 (一)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见附表2,务必根据各学院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所交材料须严格按照清单目录的顺序进行整理。 (二)提交电子材料 1.论文终稿: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归档论文上传;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归档论文审核。毕业研究生在系统中归档的论文需为word文档。 2.毕业研究生在提交归档论文后,需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电子版,且必须是亲笔签名的pdf扫描件,学院收集汇总后交研究生院保存。 五、学位信息提交 1.学位申请 根据《杭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可于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经导师审核后,打印《学位申请书》,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学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准确无误,如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个人学位信息错误,由学位申请人自行负责。 2.数据核对: (1)通过学位申请审核的毕业研究生,务必登录系统,完成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工作,对于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补充与修改,操作完成后进行保存。 (2)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关系到每位学位申请者在学信网中的学位信息报送,所有必填项请务必认真填写。 六、其他 1.学位论文封面的分类号可通过访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网站(http://www.ztflh.com/)进行查询。 2.申请答辩者须严格按照杭州医学院研究生答辩会议程所要求的内容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0日 附表2.毕业生存档资料清单.docx附表1.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跨学位点答辩申请表.docx

  • 04-15 2026

    关于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

    全体202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管理办法》(杭医研[2023]8号)要求,我校实行学位英语考试制度。除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达到我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考条件的同学外,其余毕业生均应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通过方可申请硕士学位。为了保证本次学位英语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请所有考生在8:45前进入考场。 二、申请流程:参加本次考试的毕业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毕业学位-学位英语考试,点击“申请”按钮进行申请,学位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学位英语考试申请窗口开放时间为4月20日—5月9日。 二、考试地点:黄龙校区308教室。 三、考试题型:写作、听力理解、阅读理解、翻译。 四、考试方式:本次考试客观题将统一填写在答题卡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后隔位就坐。 五、考场纪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考场规则(附件)的要求参加考试,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请相关同学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考场规则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身份证及学生证参加考试。若证件不齐或遗失的,由学院出具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亦可。 二、考生须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场考试资格。考试须满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或右上角,以备监考老师查验。 四、考试开始前,请把随身携带的书包、手提袋、复习资料、手机等物品放到讲台两边,并关闭手机。 五、考试开始后,有任何疑问请举手咨询监考老师,不得询问他人,如发现交头接耳行为,且监考老师提醒后仍不收敛的,监考老师可以强制其交卷并按违纪作弊处理。 六、考试结束时,考生须停笔静坐,等待监考老师收缴试卷后方可离去,期间不得交流与喧哗,否则将按违纪作弊处理。 七、考试作弊将取消学位。

  • 04-13 2026

    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26年4月批次硕士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经审核通过,决定授予陈欣怡同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医学硕士学位。现将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位名称 备注 1 陈欣怡 女 药学 医学硕士 以上名单公示5天,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4月18日前与校学位办联系,联系人:胡老师, 0571-88215593。           校学位办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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