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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5- 06 14: 37浏览次数: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研究生导师、全体2024届毕业生:

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陆续完成,现就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信息提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提交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及学位点主建学院审核通过后进行答辩。

二、时间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531日前完成答辩组织工作,610日前完成毕业材料和学位信息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

三、论文答辩

(一)修学位论文

学位点主建学院在系统上传校外论文评阅书,各毕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意见查询方式如下:

1.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校外)——下载评阅书

2.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校外评阅结果查询——校外评阅结果查看——点击下载校内评阅书。

修改记录

毕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后,需在系统中录入修改情况记录,操作路径如下: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评阅修改情况记录——保存,提交导师审核;

导师需对毕业研究生提交的修改情况记录填写意见,并进行审核,路径如下: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导师意见——右上角审核。

审核完成后,毕业研究生于评阅修改情况记录界面点击“word打印”,下载生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签字归档。

(三)答辩组织

1.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统筹安排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2.跨学位点答辩的学生需经所在学位点主建学院和接收答辩的学院同意,由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1),导师及主建学院签字同意。

3.答辩委员会推选产生答辩委员会主席,对论文答辩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主席代表答辩委员会签字

4.答辩完成后,毕业研究生于系统中录入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导师审核后,下载生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签字归档。

四、答辩后事宜

(一)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见附表2,务必根据各学院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所交材料须严格按照清单目录的顺序进行整理。

(二)提交电子材料

1.论文终稿:系统学生端,毕业学位——归档论文上传;系统导师端,毕业学位——归档论文审核。毕业研究生在系统中归档的论文需为word文档。

2.毕业研究生在提交归档论文后,需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电子版,且必须是亲笔签名的pdf扫描件,学院收集汇总后交研究生院保存。

五、学位信息提交

1.学位申请

根据《杭州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可于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经导师审核后,打印《学位申请书》,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学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准确无误,如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个人学位信息错误,由学位申请人自行负责。

2.数据核对:

1)通过学位申请审核的毕业研究生,务必登录系统,完成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工作,对于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补充与修改,操作完成后进行保存。

2)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关系到每位学位申请者在学信网中的学位信息报送,所有必填项请务必认真填写。

六、其他

1.学位论文封面的分类号可通过访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网站(http://www.ztflh.com/)进行查询。

2.申请答辩者须严格按照杭州医学院研究生答辩会议程所要求的内容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

附表2 毕业生存档资料清单.docx附表1 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跨学位点答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