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和《杭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杭医[2021]57号)精神,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我校已立项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21年9月开展建设的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组织课堂教学观摩或教学研讨会1次及以上;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篇及以上,或编著研究生教材或阅读资料1册,或编著10个以上教学案例;
3.研究生对课程满意度在60%及以上;
4.参与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及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建设项目的相关研究生课程可直接认定为验收通过。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填写《杭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
(二)项目主持人将《结题报告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课堂教学观摩或教学研讨会记录;教学软件、论文、专著、教学案例等,刊物论著需注明名称、发表时间及卷期号;研究生课程满意度记录)、经费使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各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三)研究生院组织结题报告答辩会。结题评审专家组由3-5位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专家组设组长1名,由研究生院负责人担任。专家组负责对课程建设情况、完成情况、成果价值、《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填写《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评审意见”内容。
(四)学校根据专家意见,对是否通过验收给出最终结论,研究生院将公布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评审结果。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21日前,纸质材料提交研究生院1813办公室,电子材料(pdf文件)发送至2020000094@hmc.edu.cn。
汇报答辩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
汇报答辩地点:黄龙校区四楼小报告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主持人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结题评审工作,认真对待专家意见,服从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切实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
(二)结题报告会的汇报答辩顺序以项目清单顺序为准,项目主持人以PPT的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5min/人。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及电话:胡志航,88215593。
附件1 关于下达2021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项目清单)
附件2 《杭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