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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5- 17 10: 03浏览次数: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研究生导师、2021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关于制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20版)》(杭医2020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2021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时间

所有开题工作应于2022630日前完成。

三、开题报告组织

开题报告的组织与安排,由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统筹负责。

组织形式可按照学位点、培养学院(部门)、课题组(科室)等为单位开展,并成立开题报告评审组。

(一)开题报告评审组人员要求

开题报告评审组一般由3-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具有导师资格的专家应优先考虑,设组长1名,同时设秘书1名(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负责开题报告的现场情况记录等。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评审,人数不超过2位。

带教导师原则上要参加开题报告会,可以作为评审组成员。

(二)开题报告内容

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目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主要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基础;工作计划等。论文选题须联系专业实际,具有前沿性、开创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四、开题报告流程

(一)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环节进行开题报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并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研究生开题报告书》。

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会前1周向相关开题报告评审组提交《研究生开题报告书》。

(二)会议流程:

1.研究生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开题报告评审组成员提问。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研究生需逐一回答开题报告评审组成员的问题。

3.开题报告评审组成员合议。

4.开题报告评审组组长宣布开题报告审核结果。

(三)开题报告结束后,评审组和所在学位点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在《研究生开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上签署意见,学位点主建学院收集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四)研究生扫描上传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开题报告书》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五、开题报告结果应用

(一)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通过者,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同时获得开题报告环节的相应学分。原则上从学位论文开题到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

(二)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修改后通过者,研究生要根据开题报告评审组的意见和建议对《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做进一步修改,学位点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做好审核工作。

(三)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为未通过者,须在6个月内重新开题。再次开题考核结果仍为未通过者,原则上延迟毕业一年(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

六、注意事项

(一)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研究的基础,也是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导师和研究生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开题报告。

(二)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各学位点主建学院可通过网站或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开题报告安排。

(三)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开题者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组应对研究生课题进行逐一论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好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关。

(五)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学位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得随意改题。如因特殊情况,学位论文题目需要做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主要研究内容改变时,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上报所在学位点,并在1个月内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88215565     胡老师,88215569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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