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研究生导师、2020级研究生:
根据《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杭医研[2021]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级全体研究生,共89人(其中基础医学39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6人,药学24人)。
二、考核工作安排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环节填写文献阅读记录、学术活动登记,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文件,保存并提交,待导师及学位点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必修环节2个学分。
点击中期考核申请,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根据所在学位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组织5-7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成立中期考核小组,根据《办法》要求开展本学位点考核工作并提交中期考核情况表(附件2)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中期考核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位点主建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考核内容、方式及评定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课题进展。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导师评价、相关管理人员意见、查阅学生资料(重点检查科研实验记录本)等方式。
评定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各学位点考核人数的20%。
四、注意事项
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与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确保中期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学位点主建学院相关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联系人:曾老师,88215565
胡老师,88215569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 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pdf附件2 中期考核情况表.doc附件3 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