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要求,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将设置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环节。为方便各位考生做好复习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专业知识考核范围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1001基础医学考核范围
2.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考核范围
3.1007药学考核范围
杭州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1001基础医学专业知识考核范围.pdf
附件2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考核范围.pdf
附件3 1007药学专业知识考核范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