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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 2021- 11- 27 13: 31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 杭州医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0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21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3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4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17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二、《杭州医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杭州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是杭州医学院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全校研究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团结全校研究生,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益活动;

(二)加强研究生与学校各党政部门、学校领导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

(一)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为满足全体研究生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艺体育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兄弟院校之间和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起到提高研究生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开阔知识视野的作用,为祖国建设作贡献。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杭州医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本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

(二)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内无此项权利);

(四)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

(六)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研究生委员会和其他会员的利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杭州医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条 杭州医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定于每年的五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大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

第十一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的名额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二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监督章程的实施;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选举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二)讨论、表决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列入研代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的权利;

(三)就研代会议程中的程序问题提出动议的权利。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十四条 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条例;

(二)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三)执行研代会决议,对研代会负责;

(四)调整、任命研究生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对不称职或犯有重大错误的研究生干部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有权予以罢免;

(五)主持研究生委员会日常工作,讨论、决定研究生委员会重大事项;

(六)代表研究生委员会参加上级学联的重大活动并与兄弟院校进行交流和合 作;

(七)领导、协调、督促研究生委员会各部门以及各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六条 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有以下职责:

(一)召集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定工作计划草案;

(二) 代表研究生委员会执行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并监督各工 作部门工作情况。

第二节 执行主席

第十七条 执行主席有以下职责:

(一) 主持研究生委员会工作,并召开研究生委员会工作例会,主持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统筹协调校研究生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与建议, 对不合格情况要提请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

(三)向研究生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 执行主席工作须在研究生委员会民主集中制原则下进行,对于涉及研究生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均应及时召集研究生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并决定具体对策。

第三节 研究生委员会各工作部门

第十九条 研究生委员会下属各工作职能部门是研究生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实行负责人制,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 2 名。各部门负责人有招聘和任免工作人员的提名权力,最终需主席团审定通过。研究生委员会设有办公室、学术部、文体部、宣传部 4 个部门机构,负责研究生委员会的日常职能工作。

第二十条 研究生委员会工作必须为广大同学健康成长服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学校的各项改革和进一步发展而努力。

 

第五章 研究生委员会干部、干事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委员会干部均应自觉接受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教育帮助,积极参加校、院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研究生委员会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作认真、表现出色的同学加以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干事、推荐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等。

第二十三条 对工作极不负责或严重失职的研究生委员会成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劝退。三次批评未有改观者给与警告,情节严重者,主席团给予劝退。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平低下,甚至有政治错误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劝退。

第二十五条 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受到校级以上处分者,勒令其退出研究生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委员会将给与批评、警告:

(一)每学期应出席的会议及活动,无故缺席(无故缺席是指事先不请假者,或虽事先请假,但在会议结束两天之内没向负责人销假和补记会议内容者)及请假超过两次者;

(二)未能按时完成研究生委员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不服从研究生委员会工作安排、擅离职守;

(四)因个人原因对所经管物品造成损坏遗失的。

第二十七条 对犯错误的同学,要热情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的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对学生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 对于劝退的同学即刻取消其研究生委员会工作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会会员五十人以上联名、研代会三分之一代表联名、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可提出章程修改建议,经研究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启动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杭州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李盈颖

预备党员

实验动物中心

2020

2

陈朴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0

3

陶冠琪

中共党员

药学院

2020

4

易晨晨

中共党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0

5

沈卓骏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0

6

谢倩倩

共青团员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7

白洁

共青团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0

8

吕欣悦

共青团员

生物工程学院

2020

9

吴帆

中共党员

公共卫生学院

2020

10

左博文

共青团员

生物工程学院

2020

11

王乾

中共党员

实验动物中心

2020

12

袁帅

中共党员

药学院

2021

13

张其新

中共党员

药学院

2021

14

秦佳

共青团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1

15

李立伟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1

16

邓慧婷

共青团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1

17

郭皓

中共党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1

18

宋文颖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1

19

陆嘉敏

共青团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1

20

徐彪

预备党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1

21

慕名珊

共青团员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1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杭州医学院校研究生会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杭州医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由3人组成,差额1人,候选人人选由各团支部推荐,经研究生分团委同意,由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省学联审批同意,提交大会审议,并由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拟从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中等额选举产生校研究生会执行主席1人。

(二)杭州医学院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凡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二、本次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杭州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三、候选人得票超过到会参加选举代表(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正式代表出席)的半数,方可当选。若都超过半数则得票多的当选。

四、填票一律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符号要准确清楚。同意票在姓名的下方空格内画上“○”,不同意的画上“×”。如不作出任何符号或符号辨认不清的,作为对该候选人投弃权票计算。

五、每张选票同意的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视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六、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当场启封票箱,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的选票时,选举有效;多于发票总数时,选举无效,重新选举。最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七、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大会通过后执行。

 

六、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2021年516日(周五)-517日(周六),会期两天,地点为杭州医学院黄龙校区科技大楼B座四楼小报告厅。

    (二)代表数量

应到44人,实到40人

    (三)主要议程

时间

会议名称

主要议程

参加人员

2021516

1500-16:00

预备会议

1.宣读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2.审议并通过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审查小组名单(草案);

3.宣读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报告;

4.审议并通过杭州医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章程(草案);

5.审议并通过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6.审议并通过杭州医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候选人名单(草案)。

正式代表

1600-17:00

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审议并通过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2.审议并通过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监、计票人名单(草案);

3.宣布预备会议结束。

大会主席团成员

2021517

9:00-11:00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1.介绍到场领导和嘉宾;

2.宣布大会开幕;

3.奏唱国歌;

4.研究生工作部领导致辞;

5.研究生团委书记讲话;

6.作杭州医学院研究生组织工作报告(草案);

7.作关于研究生会章程的说明;

8.作关于工作实施办法的说明。

正式代表

13:30-14:30

各代表团会议

1.讨论研究生组织工作报告(草案);

2.讨论研究生会章程;

3.讨论研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草案);

4.酝酿讨论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5.汇集各代表团讨论意见;

6.讨论第二次全体会议相关工作。

正式代表

14:30-16: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审议通过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3人)名单(草案);

2.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审议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3.研究生会候选人竞选演讲;

4.组织选举;

5.总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

6.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当选结果;

7.新当选委员代表发言;

11.致闭幕词;

12.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13.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合影。

正式代表

    (四)宣传报道链接

    青春正当时,研途再奋楫-我校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https://mp.weixin.qq.com/s/0PNLkAC-BRCxLu8sxo3FKw



    (五)现场照片

七、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今年5月中旬召开。为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推选杭州医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中国籍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责任心强;

4.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工作认真负责,思想道德品质好,作风正派,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5.热爱和关心研究生会工作、班级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与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广大同学所信任和拥护,能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愿意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在读研究生总人数的30%的比例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44人。

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以各班级为选举单位,大会共设5个代表团(代表团构成及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班级依照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选相应名额的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2.由各班级选举的代表,经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如认为不符合代表资格者,不作为大会代表,所在班级再另行推选其他人选。

四、相关要求

1.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召开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选举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好相关选举工作。

2.各选举单位在推选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联系,要进行充分沟通。

3.各选举单位在代表推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年级分布、党员比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比例等。


八、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黄河儒

团委副书记

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

曾棒